記者從“錦江檢查”公眾號了解到,近日,成都市錦江區(qū)檢察院披露了一則商標假冒案的案件結果,方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譚鴨血”商標以非法經營,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四川火鍋市場競爭激烈,企業(yè)運營品牌本就困難,但品牌糾紛、山寨仿冒、搶注商標等案例不勝枚舉。小龍坎經歷3年上訴才讓山寨店下線,川西壩子2年起訴了36家山寨店......商標維權路難走,不得不逼得許多餐飲企業(yè)打假、維權。
“譚鴨血”作為知名的四川火鍋品牌,被大眾熟知。記者從“錦江檢查”了解到,2018年12月,四川至膳品牌管理公司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核發(fā),獲得了“譚鴨血”注冊商標,后以獨占使用許可的方式授權四川譚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長期使用。四川譚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將該注冊商標改變字體、標注拼音并添加“老火鍋”通用名稱后用于其生產的火鍋底料、油料包裝袋(箱、桶)上。
2020年5月以來,方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按照四川譚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對“譚鴨血”注冊商標的使用方式用于其委托他人及自己生產的火鍋底料、油料外包裝(箱、桶)上,假冒四川譚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火鍋底料、油料并向天津、江蘇、上海、河南、安徽等地的譚鴨血火鍋加盟店銷售,非法經營數額人民幣263210元。
2021年11月29日,成都市錦江區(qū)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方某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隨后方某提出上訴,2022年3月17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法院認為,上訴人方某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非法經營數額263210元,情節(jié)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原審判決認定基本事實清楚,定罪正確,審判程序合法,雖然對于侵權商品的銷售數量表述有誤,但對非法經營數額的認定正確,且量刑適當。
“整個維權過程充滿了艱辛,我們之所以堅持到底,既是為了保護品牌自身的名譽和利益,更是為了給四川火鍋行業(yè)樹立典范”,譚公餐飲負責人肖軍希望更多的火鍋經營者能夠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川省火鍋協(xié)會執(zhí)行會長嚴龍表示,“本次案件的成功辦理對整個四川火鍋行業(yè)都具有非同尋常的意義,為四川火鍋行業(yè)的知識產權保護起到了榜樣性的作用,營造良好的市場經營環(huán)境。”
封面新聞記者 但辰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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